第三百章 火星招募首批居民-《花无百日红之玄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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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book chapter list       “真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样凄惨的经历过,我都有些不敢结婚了。”李平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  “你是男孩子,主动权在你手里,你肯定不会经历这些。”

      炫铃冲李平尴尬的笑了笑。

      “那后来呢?”李平继续问道。

      “第二天我醒来之后,他已经出门了,后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越来越糟,他死活看我不顺眼了,不管我怎么温柔,他一样视若不见。”玄凌讲道。

      “他是不是外面有人了?不然不会这样啊!”李平分析道。

      “孩子生下来之后,我确实在他手机上看到了一条暧昧短信,那是发给他办公室那个小出纳的,我问过他,他说别人拿他的手机乱发的,我有点不相信。”玄凌抬眼看着李平。

      “信息都发了,被你发现了,自然是不能承认了。”李平开口:“要我说,这样不幸的婚姻离婚得了。”

      “我一没钱,二没房,我拿什么养孩子?为了孩子我忍了,但是我决定在孩子十八岁成年的时候再跟他离婚。”玄凌开口。

      “现在孩子才十岁,还有八年了,你怎么忍?”李平开口。

      “那我又能怎么办?我一个人养不了孩子的,别说是吃穿,就连一个容身之处都没有,我总不能带着孩子睡桥洞吧!”玄凌开口。

      “找个人嫁了,就有家了。”李平继续劝解道。

      “哪有那么容易,他是我第一个认识的男孩,也是我的初恋,就是因为恋爱期间,我感觉到了甜蜜与呵护,所以才嫁给了他,我又能确定下一个男人会比他更优秀呢?”玄凌开口。

      “那就只能慢慢熬了,不过也真是苦了你了。”李平惋惜道。

      “我也甜过,甜过了所有人,不管是之前,还是现在,我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那种浪漫不是一般人可以体会得到的。”玄凌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甜蜜。

      “我对你的故事越来越感兴趣了,继续给我讲吧!我也好学学经验。”李平饶有兴趣的看着玄凌。

      “我们恋爱的时候那是九十年代末,也是经人介绍认识的,因为他也没有谈过恋爱,所以在跟我谈恋爱的时候,特别的大方,我们认识三个月,他花了八百六十元给我买了一个传呼机,就算是放在现在,我觉得也没有那个男人会为刚认识三个月的女朋友出手这么大方吧?就拿我来说,我的工资才一千三百块,我不吃不喝才能给她买一件八百六十元的礼物,就算是我儿子,我也不舍得啊,你说是不”

      炫铃看向了李平。

      “看来你是真的入了他的眼了,不然不会这么大方,别人我不敢说,反正我肯定是不会。”李平露出了惊愕的眼神。

      “我们认识不到半年,他花了五千元给我配了一部诺基亚手机,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,大老板都不一定都能用得上大哥大的年代,我就拥有了一部顶尖手机,我们药厂只有董事长才有一部这样的手机,当时传呼机惊动了整个车间,手机惊动了全厂,大家都以为我遇到了大款,所以每次只要他已出现,大楼窗口上出现的都是一个个的脑袋,大家都想看看大款长什么样。”炫铃越说越起劲儿。

      “我草,简直惊到我了,感觉就像是天方夜谭一样,这可比电视上演的精彩多了。”李平差点叫出了声。

      “我那个时候工资才二百多块钱,收到那么贵重的礼物,我妈赶紧说,给人家退了吧!咱们接纳不起,太贵重了!要知道那个时候,我家的房子才四千块钱,都能买一套二居室了。”玄凌继续讲道:“就是因为谈恋爱的时候太奢侈了,所以导致我们结婚的连一套房子都没能买到,所以才跟婆婆挤在二居室里。”

      “确实遗憾了,看来他也不是真正的有钱,就是因为喜欢你,花了大价钱将你拿下了。”李平分析道。

      “我以前过生日的时候,基本上就是吃两颗水煮蛋,但是认识他之后,我的第一个生日,他竟然托邮差员给我寄了一大束鲜花,据说那一大束鲜花是他花了捌拾元专门给我定制的,然后下班接我的时候,他还拎着一个大蛋糕,着实惊艳了全厂。”这个时刻炫铃是幸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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